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建档立卡本科生和研究生补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9〕30号)文件要求,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给予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户籍为广东省以下地市的在校生:湛江市、韶关市、梅州市、河源市、云浮市、清远市、肇庆市、揭阳市、汕头市、汕尾市、茂名市、阳江市、惠州市及潮州市等14个城市均符合免学费对象。户籍为广东省以下地市的在校生: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珠海、中山、江门等7个城市均不属于本次免学费对象。经学校组织学生申报、各学院上报、学生工作处初审,共有陈东茂等93名在校本科生拟符合2019-2020学年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资助政策,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8日-11月20日,名单如有错漏,请联系学生工作处刘老师,020-37103485。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