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实施办法》(穗民规字〔2016〕12号)、《广州市民政局关于报送我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金申请的函》(穗民函〔2017〕1574号)关于“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补助由高等教育院校每年6月或11月底前向市民政部门申报”的要求,学校学生工作处组织落实学生申请、资格审查等程序后向广州市民政局申报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补助。最终,李裕伟等12名学生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补助资格审批通过。现将该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6日-20日,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工作处魏老师,电话020-37103485。
学生工作处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