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素质量化综合测评办法》(广医大学〔2013〕4号)有关规定,经学院级评小组开展自评、班评、级评及公示、学生工作处审核、审查, 2020-2021-1学期本科综合测评二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11日-5月12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学生处张老师、魏老师。联系电话:37103485。反馈邮箱:3172788525@qq.com。
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