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素质量化综合测评办法》(广医大学〔2013〕4号)、《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广医大学〔2013〕5号)、《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广医大学〔2013〕10号),经审查,2020-2021-学期广州医科大学综合测评初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30日-5月7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学生处张老师、魏老师。联系电话:37103485。反馈邮箱:3172788525@qq.com。
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