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广州医科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广医大发〔2013〕125号)、《广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医大发〔2018〕121号) 等相关规定,根据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经学生申请、学院资格审查、学生工作处审核,现公布潘康笙等1861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获得2020-2021学年度(预)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相关受助学生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学生工作处刘老师。联系电话:020-37103485。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