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广医大发)〔2018〕121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有关做好2020-2021学年度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学校组织、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和学生处资格审查及抽查、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统一认定、认定结果公示等程序,现将 2020-2021 学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请各学院依据认定结果,做好后续国家助学金评审、勤工助学等有关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