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2019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拨付工作的函>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学校2019-2020学年共81名(预科生7名、本科生74名)新疆籍学生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经学校领导同意,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发放资助资金(发放名单见附件)。具体发放标准如下:
特别困难:预科生900元/人,本科生600元/人;
比较困难:预科生750元/人,本科生500元/人;
一般困难:预科生600元/人,本科生400元/人;
以上补助及慰问相关资金均直接发放至各相关受助同学的广发银行卡账户,实际到账时间可能延迟5-7个工作日。提醒同学们不要将银行卡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重要信息向陌生人透露,不要轻易相信陌生电话或短信,所有补助资金都由学校统一发放,任何校外机构和单位都不会直接面向学生发放资金,如有不确定的情况请学生及时跟辅导员老师核实,谨防上当受骗。请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补助资金,注意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处刘老师,联系电话020-37103485或反馈意见至121416948@qq.com。
学生工作处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