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广州医科大学2019年新生奖学金名单公示
编辑:刘国云     发布时间:2019-07-31  浏览:

依据《广州医科大学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广州医科大学新生奖学金评选细则》(广医大发〔2019〕75号)等文件精神,学校设立“广东省新生奖学金”、“非广东省新生奖学金”,评选条件如下:

(一)广东省新生奖学金

1.广东省高分奖。

(1)一等奖:被我校录取的广东省本科考生,理科考生高考成绩全省排位2000名以内(含2000名),文科考生文化成绩全省排位500名以内(含500名),报到注册后奖励10万元/人。

(2)二等奖:被我校录取的广东省本科考生,理科考生高考成绩全省排位2001名至4000名(含4000名),文科考生文化成绩全省排位501名至1000名(含1000名),报到注册后奖励5万元/人。

2.广东省优秀奖。

本科批次第一次投档且被我校录取的广东省本科考生,理科考生高考成绩在我校录取的理科考生中排名前20名,文科考生高考成绩在我校录取的文科考生中排名前10名,报到注册后奖励1万元/人。

3.广东省专业奖。

被我校录取的广东省本科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报到注册后奖励相当于该生所属专业一年学费。

(1)第一次投档。

(2)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3)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中排名前3名。

(二)非广东省新生奖学金。

被我校录取的非广东省本科考生,高考成绩在被我校录取的该省考生中排名第一的(内地新疆班考生按录取折算方法折算后的分数排名),报到注册后奖励1万元/人。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按考生投档分排位计算排名,未进行考生排位的省份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同时符合两项奖项条件的考生不重复奖励,按最高额度奖学金奖项给予奖励。文理兼招专业按文、理分别计算奖励名额,不同批次录取同一专业的考生一起计算奖励名额。有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计算排位。

经认真对照条件、评选、审核,现拟对陈润青等113名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广州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唐老师、刘老师,电话020-81340278

附件:广州医科大学2019年新生奖学金获奖名单

广州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

广州医科大学招生办

2019年7月31

附件下载
  • 附件:广州医科大学2019年新生奖学金获奖公示名单.pdf  已下载
  •  
     
    
    ©1958- 广州医科大学
    技术支持: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番禺校区),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越秀校区)  电话:020-37103489、81340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