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公安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和广选【2012】46号文件通知精神,为做好2013年空军在普通高校选拔军队飞行学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拔条件
一、 自然条件
本科二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音乐、体育、美术等特长生除外)。选拔对象均为男性,未婚。
二、身体基本条件
1.身高在
165cm
~
185cm
之间,体重:
50kg
以上。无纹身、刺字。视力按空军标准视力表双眼裸视均在0.8以上(E字表在4.9以上),未进行近视屈光手术,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无色盲、色弱,无纹身、刺字。
三、心理素质基本条件
1.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2. 思维敏捷、反映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
3. 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助意识。
4、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四、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自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五、文化条件
经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考英语或俄语)考入大学者,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其中,本科二年级学生当年经省招生办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完成相应学时,各科成绩合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当年经省招生办本科第一批录取,且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请自愿报名的同学于2012年11月10日前到学校16号楼313室学校武装部报名。
电话: 81340091 联系人: 朱安才
广州医学院武装部
2012
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