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承诺书
国家助学贷款是我国资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措施。为使更多的在求学道路上遇到暂时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资助,使国家助学贷款能良性循环下去,在毕业之际,我郑重地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的有关规定,依时还款,绝不违约,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维护母校的声誉。
二、如有违约,可根据国办发[2000]6号文件精神在全国的相关媒体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违约行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愿意接受学校和经办银行的监督,在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之前,如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有变动,主动与母校及经办银行联系,联系电话(020)81340582。
四、根据粤教贷[2002]6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未还清贷款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交由学校代管,贷款合同附入学生档案。还清贷款后凭经办银行收据或证明领回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用人单位将贷款合同退出档案。
五、保证还款农行卡在还清贷款期内有效,保证所填电话在还清贷款期内有效,如有改动,请及时与母校联系(020)81340582。如未及时还款,将直接录入中国银监会黑名单!
六、愿意提供以下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准确无误。
家庭地址: 家庭邮编: 家庭电话:
父亲姓名: 父亲身份证号:
父亲单位: 父亲电话
母亲姓名: 母亲身份证号:
母亲单位: 母亲电话
承诺人:
姓名 学号 身份证号码
二级学院 专业 学制 年 学费 元/年
联系固话 联系手机
(注:本表一式三份,承诺人、所属学生办、学校学生处各一份。)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