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学院计生办开具学生婚育证明所需材料及须知
一、
证明开具对象:
在我校接受或接受过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
二、
携带材料须知:
(一)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
未婚学生请携带:
1、下载并填写《广州医学院学生婚育情况证明表》;携带《证明表》到学校研究生处或学生处签字盖章;
2、到学校计生办开具有关证明。
(二)、迁入学校集体户口
已婚学生办理婚育证明请携带:
1、下载并填写《广州医学院学生婚育情况证明表》;携带《证明表》到学校研究生处或学生处签字盖章;
2、本人的结婚证书、学生证。如已育,另请携带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明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已办理)。
以上材料
查验原件后,齐全方可开具婚育证明,
请自备复印件各一份留存校计生办。
3、到学校计生办开具有关证明。
三、
办理时间和地点(请尽量在以下时间前来办理):
周一至周五,下午2:30~5:00时;广州医学院16栋414;
电话:81340514
广州医学院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表格-广州医学院学生婚育情况证明表20120223.doc